通知公告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市安委办印发通知,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发表时间:2026年02月11日 08:02 浏览:8次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危化品 “一件事” 全链条安全管理部署,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了13个部门监管职责,细化5项部门重点任务11项实验室单位重点任务,为各部门、各实验室单位就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力抓手,进而构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部门

压实监管责任,强化全流程管理

部门需落实 “三管三必须”,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实施本行业领域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清单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加强日常管理,摸排建立实验室单位基础信息台账,指导开展辨识、分析、评估,及时警示提醒并跟踪督办,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能。深化指导服务,开展指导帮扶和安全检查,推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强化信息化应用,依托信息平台建立实验室安全电子档案,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与中央在京有关单位沟通协调,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开展指导服务、组织业务培训、发布工作提示等方式,指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实验室单位

守牢安全底线,落实主体责任

实验室单位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构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与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完善制度规程,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试验(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及人员准入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制度规范。强化风险评估管控,全面排查评估实验室安全风险,采取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及时整改问题隐患。突出小试中试管理,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反应风险评估或安全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艺安全。

在采购与储存方面,要规范采购与追溯管理,应从具有资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严格储存环节管控,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区分类储存,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和禁忌混存。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设置监测、通风、防泄漏、防爆、防毒等安全设备、设施和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强化人员教育培训,确保实验人员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特性、实验风险和操作技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组织1次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探索自动化智能化建设,鼓励建立智慧实验室安全管控平台,强化监测监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本期编辑:骆乐、郭小莉

本期校对:长安

内容来源:局危化处、应急研究院